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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奇新玩家:还记得当年第一次听见钉耙猫的叫声,喵呜儿啊~第一次穿重盔,那披风帅气的飞扬~太多回忆,可惜再也回不去了。
传奇老玩家:早期不是商店卖狗书,那是玩家打到狗书这些卖了商店。我记不清了,好像有段时间经常爆技能书。我都卖过商店。
传奇玩家回忆:祖玛教主,赤月恶魔,圣域教主还有幻10的暗牛。这四只boss都是大行会必争之地,人多所以看起来稀有。
如果你对【传奇迷失大陆】非常感兴趣,那么一定要带上几个兄弟一起玩,建立自己的帮会,带领兄弟攻占沙巴克,回忆传奇的经典玩法。
传奇的魅力在于极品和杀人掉装备,我初中玩的17区,28道士仓库存着狗书,雇个法师买一包药一小时就回城了真受不了太枯燥。有一说一,一般都是防麻痹加低血自动回城,想杀人,除非你超氪才有可能一刀开天加逐日把人杀死。
当你喜欢的游戏被别人说有什么好玩的时候,心里其实一样的,你会觉得他懂什么呀?推水晶多爽,吃鸡多爽,ssr多爽,人家也不理解,不明白有多爽,你知道千人攻城有多爽吗?不是一个时代的兄弟。
2003年一本狗书卖了350块,那时候我们这些穷人一个月生活费才100块[捂脸][捂脸](20区,在大庆,买家也在大庆,买家亲自来我所在的网吧交易的[呲牙][呲牙])。
小学在黑网吧,每天中午放学跟同学去玩半小时。小道士带着骷髅在祖玛打怪升级。官服有没有听说将军坟的蛆能挖出来,麻痹戒指,硬是打了几天蛆,也没挖到。
我把哥1-5死神手套换了四个祖玛,被揍了一个月[抠鼻],记得当年裁决是900收的,还是一个网吧的兄弟转让的。